• 石晓岳 律师
  • 执业年限:5年
    辽宁
    辽宁森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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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7)

工伤,脚踝骨折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如果是第三人导致农民工受伤的,那么可以向包工头索赔,也可以向第三人索赔;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展开
用户:匿名 工伤事故 | 2020-05-15 21:07:57

未获政府部门批准经营我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合法吗

首先,更换物业条件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 2、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您现有的描述,明显该物业更换程序不合法。 其次,在物业公司主体适格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不到位,有如下处理办法: 1、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要求物业限期整改。 要是经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业主委员会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2、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亦可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在物业服务不到位时,业主不应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毕竟拒交物业管理费是违法行为,且经物业催交后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没有交纳的,物业可起诉业主并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 ...展开
用户:匿名 物业服务 | 2020-05-13 0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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